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都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单位及企业:
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衔接事情,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稳主体、保就业、激活力事情,推动建筑业连续健康生长,牢固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生长中的支柱工业职位,凭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治理事情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事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由省住建厅和设区市相关部分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陕西政务效劳网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可在陕西政务效劳网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二、后续资质延续衔接事情
1.住房城乡建设部属放审批权限试点期间,由省住建厅宣布的试点资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治理资质证书变换、注销的,由省住建厅治理;企业申请试点资质升级、延续以及爆发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换、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改制)资质重新审定的,需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申报系统填报打印《企业资质申报表》并提交省住建厅便民效劳中心窗口,收集核查后统一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供企业扫描上传报部治理。
2.自2024年1月1日起,省住建厅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可凭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随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3.设区市及省政府统一委托各地相关部分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凭据“谁审批、谁卖力”的原则,由核发部分卖力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疏散”革新进一步引发市场主体生长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内不作延续,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部有新划定的,延续、换证要求另行通知。
4.省、市(区、县)资质核发部分应严格遵守资质证书编码规则,即省级核发的资质证书编号以D2(或A2、B2、E2)开头,市(区、县)应以D3开头。
三、资质延续审核标准
1.企业申请我省许可的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卖力人、注册人员等主要指标,并提供申报前连续3个月的社包管明。申请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类别品级的企业资质,各项指标需满足资质标准划定的相应类别品级资质标准要求。
2.申请企业资质延续的,应凭据资质治理划定伎帐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证料的真实性、正当性作出允许,并对允许内容卖力,担负全部执法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与本通知划定纷歧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住房城乡建设部有新划定的,从其划定。